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

作者|李攀
  • 故事地点
    • 中国
    • 北京市
  • 故事年代
    • 现代
  • 故事来源
    • 中国水利报社
  • 发表时间
    • 2025-01-24

近日,水利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幸福河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以各地“母亲河”为重点建成一批幸福河湖;到2035年,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近日,水利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幸福河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以各地“母亲河”为重点建成一批幸福河湖;到2035年,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意见》明确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清洁美丽、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保护传承弘扬江河文化等五项幸福河湖建设重点任务,要求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流域为单元,以河湖水系为脉络,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实现人与河湖和谐共生,走因江河而繁荣兴盛的幸福之路。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依法依规严格管控河湖行洪蓄洪空间。建构河流伦理,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快河湖生态环境复苏。推进河湖岸线和滩区生态整治,保护和修复河湖、湿地等生态空间,严格入河湖污染物管控。建立健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扶持“河湖+”融合发展产业和项目。深入挖掘江河文化内涵,积极探索水利遗产的活态保护与活性利用,加强宣传教育。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在幸福河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完善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机制,加强河湖执法监管,凝聚全民治水管水合力。发挥“河长+”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协作。省级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制定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年6月底前以总河长令等形式印发实施并报水利部河长办备案。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投资参与幸福河湖建设。幸福河湖建设实行名录管理,对出现突出问题、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调出名录。完善幸福河湖长效运行管护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李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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