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民土地私有制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是中国共产党从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情出发制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之一。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各解放区就分期分批组织了土地改革。到新中国成立之时,在拥有约2.64亿农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农村中的封建剥削制度依然存在。
“耕者有其田”,是中国历朝历代农民的梦想,只有在新中国,梦想才变成了现实。
建立农民土地私有制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是中国共产党从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情出发制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之一。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各解放区就分期分批组织了土地改革。到新中国成立之时,在拥有约2.64亿农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农村中的封建剥削制度依然存在。
为此,中国共产党在1950年6月召开的七届三中全会上将土地改革列为促进农业发展、进而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三个条件中的首要条件。1950年6月30日,《人民日报》在最醒目的位置刊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这部法律规定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工业化开辟道路。”总路线,总政策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而为了加强对这次土地改革的领导,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刘少奇为首的中央土地改革委员会,从中央和地方抽调大批干部组织了土改工作队。
从1950年冬季开始,一场历史上空前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新解放区有领导、有步骤、分阶段地展开了。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决定,北京市郊十三区的深沟村农民开展了斗争地主冯玉坤的运动,清算他在日寇占领时期和国民党统治时期欺压农民的暴行。
受尽压迫和剥削的农民们在大会上一个接着一个发言,吐不完的苦水、诉不完的冤屈。农民杨周全发言说他从小在这个地主家做工,每天不是挨打就是受骂,得不到一个工钱,他十四岁那年,地主用木棒打断了他的腰,还没有等他养好就把他送到国民党部队里当兵去。
政协会议还在讨论《土地改革法》时,各界人士就已经纷纷表态拥护这部法律。曾参加过同盟会的无党派人士叶恭绰感慨地说:“中山先生所主张的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都没有办到……今天得毛主席来办到,实在是可以告慰中山先生在天之灵的。孙先生说的未成功,现在可由毛主席替他成功了。”《土地改革法》的内容经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
这张历史照片从侧面反映了土地改革运动推进情况。照片中最显眼的是一张宣传布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标题相当醒目。一位头戴“解放帽”的干部正在向周围的农民宣读着布告的内容,面向镜头的这位老农很认真地在倾听,有一丝喜悦,也有一点将信将疑,但在他的身后,更多的人在振臂欢呼。
旧的地契化为灰烬,地主立的界碑被推倒。江西革命老区的农民分得土地后,向毛泽东主席写信报告土改的结果,他们说:“我们有了这命根子,一定要勤劳耕种,努力把生产搞好,争取我们的生活迅速改善。”
土地改革过程中也曾出现过这样那样“左”的错误,但从总体上来说,实现了农村土地的平均分配,极大地调动了贫苦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粮、棉等主要农产品的产量逐年增加,1951年比1950年分别增长8.7%和49%,1952年又比1951年分别增长14.1%和26.5%。
土改后,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宋庆龄曾这样描述:“当你走进一个土地改革已早成为一个被接受了事实的农村时,你立刻能够从人民的脸上,从那富有自信的表情和他们的昂首挺立的姿态上,看出这一点来。处处看得出他们对生活的新态度。整个的气氛是充满了意义的。”“这一切都导源于一个事实,那就是,农民可以手指着田地,怡然自得地对你说:‘这是我的’。”
到1953年春,全国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土地改革都已完成。全国有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包括老解放区农民在内)无偿地获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大量生产资料,免除了过去每年要向地主缴纳约3000万吨粮食的苛重地租。
土地改革真正实现了中国农民数千年来得到土地的奋斗目标,使农民真正从经济上翻身作了主人,从而最深入、最广泛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解放。土地改革还确立了贫雇农在农村中的优势地位,巩固了工农联盟,为引导亿万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