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正式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
1980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正式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明确提出创办“特区”的想法,可以追溯到前一年4月中央召开的工作会议。在那次会上,时任广东省委书记习仲勋代表广东省委提出,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
厦门经济特区
王全国:给常委汇报以后,习仲勋同志又带着这个意见给小平同志汇报,就讲到广东提出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嘛。这时小平同志原话这样讲:“对,办一个特区,过去陕甘宁边区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特区最初定名“出口特区”,后来采纳广东省的建议,将“出口特区”改名为内涵更为丰富的“经济特区”。
新闻播报: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批准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完成了特区设置的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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