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宣布,自1950年起,以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
1949年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以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的国庆纪念日”的建议案。
纪录片:“正当《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日益深入人心的时候,新中国的国庆日也确定了。根据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提议,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宣布,自1950年起,以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
最早提出“国庆日”的,是时任政协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首席代表马叙伦。
1949年10月9日,在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许广平委员受其委托,正式提出国庆日建议案,获得了会议通过,并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纳施行。
从1950年起,每年的10月1日成为中国各族人民隆重欢庆的节日。1950年10月1日,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新中国诞生后的第一个国庆阅兵,由阅兵总司令朱德检阅陆海空三军和公安部队。
朱德:“今天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第一周年,我全国人民武装部队正在热烈地欢度我们的国庆大典……”
收藏
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