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路上|黄志丽:脚下永远沾着泥土的法官

作者|韦薇
  • 故事人物
    • 黄志丽
  • 故事地点
    • 中国
    • 福建省
  • 故事年代
    • 现代
  • 故事来源
    • 中国好故事
  • 发表时间
    • 2022-07-11

黄志丽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她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9年,忠诚履职,以法律为准绳,诠释着法律的庄严和温暖。

黄志丽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她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9年,忠诚履职,以法律为准绳,诠释着法律的庄严和温暖。

在她办结的5000多件民商事案件中,40%在立案七天内调解结案,服判息诉率达到99.7%,曾获得“时代楷模”“最美奋斗者”“全国优秀党员”“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女法官的“侠女梦”

“我小时候喜欢看海瑞传、包公传、狄仁杰传奇这类的故事,心里留下了匡扶正义、行侠仗义、秉公直断的人物形象。”黄志丽法官说,她之前读中文专业,毕业时家人建议找个专业对口的工作,但她果断拒绝了。一次公检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她报考并成为了一名法院人,“为了年少的侠女梦,考了法院。小时候感觉法官应该是威严的,一拍板决定很多东西,但之后发现并不是这样。”

在黄志丽当上助理审判员的第一年,因为缺乏审判经验,她时常感到焦虑。曾有一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相邻土地纠纷案让她至今印象深刻,案件的被告当庭承认自己增建的猪圈侵占了原告的土地,黄志丽依法快速对该案作出了判决。一纸判决,实际上并未真正解决纠纷,原、被告双方还是争吵不断,甚至断绝了来往。

事后她一直反思:“假如当时再调查得彻底一些,不轻易作出判决,事情的结果是否会有所不同?”由此,黄志丽逐渐体会到,办案是一门何等复杂的学问,除了要遵循成文的规则,还有很多看不见的“未知数”要一起破解。

黄志丽在工作中 图片来源:福建新闻广播

乡村中有关家庭伦理的案件很多,黄志丽还记得这样一起案件:瘫痪的父亲育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其中最小的儿子患有精神疾病。几兄妹协议约定:年纪最小的妹妹负责照顾父亲和患病的弟弟,并自行承担费用;等父亲去世,其所有的一套房产归妹妹所有。就这样,妹妹悉心照顾父子俩十多年。然而,在父亲去世后,哥哥和姐姐却主张原有协议无效,起诉要求按照法定继承重新分家析产。

如何让处理结果既不伤兄妹情,又不损法律权威,促成圆满的结局?为此,黄志丽多次登门劝导原告一方:“你们摸着良心告诉我,对父亲和弟弟,你们都尽到赡养和爱护的义务了吗?”黄志丽通过走访居委会、邻居,进一步了解案件真相。同时,为原、被告理清了十多年的账,让他们回忆往日情分,以唤回亲情。最终,原告一方撤回了起诉。

黄志丽在工作中 图片:澎湃新闻

这样的案例还有许多,黄志丽也逐渐明白,要实现事了人和,不能单纯地坐堂办案,而是要走出去,深入调查研究、探求事件根源、理清案件证据,让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将法治的种子撒到乡村

对于百姓而言,基层法院是他们感知司法的一扇窗口,每一次接待、每一篇裁判文书都是司法人员向人民群众传递的一张名片。

黄志丽始终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去,她坚持每周两次进社区、下农村,开展巡回办案、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把纠纷化解在基层、让矛盾不出社区、乡村。她总结出“黄志丽工作法”,通过贯穿始终的释法析理、调查研究、亲和调解,身体力行地传播着法与德,切切实实地帮群众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她把法治的种子撒播到大山深处,将司法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

在一次解决城中村拆迁的案件中,张、林两家因一块不到20平方米的无墓碑坟地的归属引起纠纷。因没有证据无法打官司,纠纷从“吵架斗嘴”演变为“全武行”,办事处和村委会请求法庭帮忙做调解工作。

面对这一局面,黄志丽同村委会工作人员一道,果断扛起了化解积怨的责任,她带着团队兵分几路:一路前往村里做调查,村里老人虽多,但法庭有足够的耐心,逐一对多年前的情形做调查询问;一路人到现场做勘验笔录,查找线索;还有一拨人去了档案馆,在浩瀚的历史卷宗里追根溯源。

在证据及20余份询问笔录面前,坟地的归属终于有了结论,黄志丽等人前后仅用了五天时间就化解了矛盾,拆迁工作也得以顺利结束。

黄志丽在普法现场 图片:澎湃新闻

这些年,黄志丽带着同事们进社区、下乡村,通过法律宣传、巡回办案等方式,把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使许多的矛盾纠纷消弭在萌芽状态。

乡村的老百姓对她赞不绝口:“家门口的小法庭里,有着脚下沾满泥土的法官!”

 

(综合澎湃新闻、福建新闻广播、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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