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1日达成互换大使协议。这一天成为中印建交日。中方派袁仲贤将军为首任驻印大使,印方则派潘尼加为首任驻新中国大使。
印度总理兼外长尼赫鲁于1949年12月30日致信周恩来总理兼外长,说中国外长公函“传达了贵国政府深望与印度本着平等、互利以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原则上,建立外交关系的意旨”,印度政府“决定和应当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0年1月4日,周恩来在复函中重申“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建交原则,并望“贵国政府派遣代表前来北京,就此问题进行谈判。”当年2月,印度谈判代表雁谒森到达北京,2月22日我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与其开始谈判。中方除重申谈判原则,并就以下问题请印度澄清:
一、在印度的国民党反动派残余之机构及中国一切资财之态度;
二、1950年2月7日,当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关于开除国民党反动派代表议案时,印度投弃权票。
3月1日,印度谈判代表提交了印方书面答复:
一、“他们居留印度,并不意味着印度政府承认他们是国民党代表”;“中国政府在印度财产和资金,印度政府自然认为已经属于他们所承认的政府了”;
二、印度所以弃权,是因为印度认为联合国安理会比经社理事会更有权来采取决定,印度对于在安理会提出的同样决议,曾经投票赞成。
我方对印方答复表示满意。1950年4月1日达成互换大使协议。这一天成为中印建交日。中方派袁仲贤将军为首任驻印大使,印方则派潘尼加为首任驻新中国大使。(作者为外交部礼宾司原参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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